| 今年1月起5种高毒农药在全国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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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7-5-22 15:44:06 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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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甲胺磷、久效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磷胺这5种高毒农药在全国禁止使用,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为此下发通知。据了解,5种高毒农药禁用后替代产品已准备就绪,经过两年努力,针对小麦、水稻、玉米、棉花、蔬菜、柑橘、苹果7大作物上的22种主要害虫,进行了近万项室内试验和田间试验,筛选出30多种高效低毒杀虫剂和使用技术,可以作为5种高毒农药的替代药剂。 国家禁用高毒农药产品始于2004年,国家经贸委将高毒农药产品的禁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此阶段开始撤销5种高毒农药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有关证书。并开始部分禁用。第一阶段使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比例下降15%。第二阶段为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此阶段严格禁止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局限于棉花、小麦、玉米、水稻4种作物。第二阶段将再削减20%的使用比例。第三阶段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这5种高毒农药的使用,只保留部分生产能力用于出口,最终削减现用5种高毒农药总量的80%。 禁令发布后有关专家建议,对于经销商和农民手中未销售和未使用完的高毒农药,应该采取堵疏相结合的办法,除了对仍销售使用的人员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以外,对农民手中仍然留存的部分高毒农药可采取以低毒农药换取高毒农药或统一收缴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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